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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3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胡锦涛亲切看望各位委员,并参加了他们的讨论。胡锦涛说,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日前,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中组部、中央纪委监察部、团中央、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教育部等中央部委分别发出了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党、政、军、民、学各界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活动。
为配合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及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活动,中国青年教育音像出版社特邀请有关方面的权威专家学者,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讲解,精心录制完成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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