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突击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摘录)
内部明电
特级 卫发[2003]99号
今年以来,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屡有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上升趋势,减少学生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我部决定自即目起到7月31日对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一次学校食品卫生突击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食品卫生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认真部署,责任到人。通过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切实消除存在的隐患,绝不允许敷衍了事、走过场。
二、本次检查由省级卫生厅负总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好力量,对本辖区各类学校和托幼园(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漏掉一个学校食堂。
本次突击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卫生校(院)长、团(所)长负责制是否建立、管理人员是否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食堂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堂布局和各项卫生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学校食堂,视其情节依法作出处理;对情节严重和不能限期进行整改的,要坚决撤销卫生许可证。各地要对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校(院)长、园(所)长和管理人员情况登记注册,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00三年七月四日
针对目前一些幼儿园儿童生活环境差、不讲究膳食营养、卫生消毒不严格,甚至发生食物中毒、烫伤等安全事故的现象,卫生部2003年8月1日决定,将在2003年8-9月对全国11万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通过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现况的监督检查,使我国托幼机构儿童卫生保健质量得到切实的提高,防止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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